自治区地质局党委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局发展处 作者: 日期:2020-03-05

宁地党发〔2020〕19号

自治区党委:

2019年,自治区地质局党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分项考核细则》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宁编发〔2015〕59号)赋予的职能,不断健全制度体系、行政决策体系、监督体系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为地质局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自治区地质局党委2019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20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全局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局属各单位也成立依法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依法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地质局法制工作职责明确,配备了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制机构、法制人员的岗位职责。地质局事业发展处作为法制工作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推进依法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地质局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有力促进了地质局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狠抓法治工作日常检查和目标考核。为了切实抓好依法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依法管理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依法管理工作,地质局将法治工作纳入局系统效能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从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监督、依法维权等方面,把推进依法行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和完善决策制度相结合,与“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相结合,与认真落实政府公开、院务公开、项目公开等制度相结合,采取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不断强化内控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近年来,地质局党委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内部权力与责任清单制度,编制了《自治区地质局机关处室权力与责任清单》,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印发了《自治区地质局关于局与地勘单位管理权限划分的意见》,对局本级与各单位事权划分进行了明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修订下发了《自治区地质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办法》(宁地发〔2015〕44号)。2019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事项报告、党务政务公开、党建和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察、监督执纪问责等7个方面的机制,着力形成管理制度更加定型完善,政策规定执行更加到位,管理运行更加规范依法,遵规守纪意识更加自觉,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有力的管理体系。一方面,构筑办事公开工作体系。把公开透明作为机关工作的基本制度,贯穿于具体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局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为方便职工群众办事,根据工作的职能和特点,认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和“公示、承诺、监督、追究”等政务公开的要求,修改和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在宁夏地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专栏,将局机关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职责、联系电话以及办理事项等内容、程序、依据等对外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依法公开党务、政务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手机报、短信平台、QQ群、公开栏、报纸等载体,做好局、院、项目部的信息公开工作。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职工收入分配、财务收支管理、设备采购、“三公”经费支出、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都进行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重要地质政务信息,如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勘查找矿找水动态信息等,不仅在宁夏地质局网站公布,同时还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我局所有公开范围内的文件,都可以通过局门户网站实现“一站式”查询;局日常的工作事务通过局办公大厦一楼大厅电子屏对外公开;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还设立有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为职工群众投诉、举报等提供平台。通过主动公开党务、政务信息,确保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健全监督责任追究。各基层单位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同时明确了监督的主体、内容、对象、程序和方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扩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各单位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对于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执行重大行政措施等重大决策事项,原则上都由本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方可实施。对于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水平。三是合理利用法律顾问资源。为了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地勘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地质局机关及地勘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行政纠纷、信访事项等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应有法律顾问参与,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依法进行行政决策。通过聘请法律顾问的途径,为地质局有效解决在工作上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了帮助。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地质局机关及所属11个地勘单位由法律顾问参与代理诉讼案件74起。四是全面强化制度保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地质局党委聚焦问题,重点整治,对标转型发展目标任务,下发了《关于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的通知》(宁地党发〔2019〕94号),对机关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地质业务、组织人事、经济管理、信访、离退休类等130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经梳理,保留制度67项、修订18项、新增5项、废止40项。

(四)建立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长效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一是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出台了《宁夏地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职工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把职工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凡有法可依的都要依照法定程序和渠道解决,保障职工合理合法诉求和权益。局本级及局属各单位均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坚持把关心、解决群众的诉求和困难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对来访职工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对群众来信的内容进行认真记录,仔细研究,在政策范围内及时解决,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凝聚了激情干事正能量。二是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力争做到“应调尽调”,坚决杜绝矛盾激化,问题上交;坚决防止了突发性大规模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持“重点抓排查、抓预防,关键抓回访、抓调处”的思路,着力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及时汇总,层层分解任务。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不留后患。2014年,以地质局离退休老党员王忠岭的名字命名,成立了“老王说和室”,到目前为止,经王忠岭调解说和的矛盾有近百起,义务服务时间2000多个小时。2019年王忠岭被授予自治区老干部局“最美老干部”称号,这块金子招牌为单位离退休工作和社区稳定作出了特殊贡献。

(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每年主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职工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拓宽职工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监督权利。利用局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将我局依法履职情况及时对外公布,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2019年,我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局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对局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局属各单位纪检部门对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加强了监督检查,对野外项目部做到了监督全覆盖。四是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行政纪律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了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2019年,共对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六)全面依法依规履行地质调查职能。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自治区机关和市、县(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19〕29号)精神,对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和实施“三大战略”任务分工,地质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技术支撑、资源保障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全面依法依规履行地质调查评价职能,不断拓展地质服务领域,2019年共承担各类服务项目588个,落实资金2.31亿元,重点实施了科技创新持续推进高分宁夏中心建设,初步完成了11个大类20个专业数据库建设,实施了城市地质、地下水资源等5个专业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了全局重要地质成果资料汇聚管理、共享共用;积极主动参与自治区“十四五”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基础研究,自治区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调查评价工作;完成地质矿产类地方性标准规范制定10个,编制了地质服务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程、支撑服务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指导意见,稳步推进银川都市圈城市地质调查、沿黄经济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调查评价、银川盆地地热预可行性勘查工作,促使地质工作与经济社会需求深度融合,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利用局中心组学习会平台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讲座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政府令第7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政府令第7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政府令第74号)。利用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地质局党建及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做到入脑入心。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引导干部职工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结合“4·24”世界地球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12.4”宪法宣传日等节点,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通过短信平台,局办公室、安全处等部门每月定期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宣传普及《保密法》《廉政准则》《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短信。通过宣讲,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珍惜资源、保护资源的重要性,全面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勘查意识。三是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围绕地质中心工作,举办了“理论大讲堂”专题讲座,开展了诗歌朗诵比赛、文化经典诵读和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推荐等活动,涌现了一批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巾帼建功标兵”。利用展板、电子大屏、地质局网站,广泛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感召教化人,不断提升了干部职工的道德素养,构建了常人尚德的社会氛围,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一线生根开花。地质局退休老干部王忠岭将自己获得自治区“最美老干部”2000元荣誉金作为“特殊党费”全部交给了党组织。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地质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力度不够,个别局属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结合思路不够清晰,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学习能力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有关问题及不足。

三、2020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健全和坚持机关制度,组织和督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依职履职意识和自觉性。一是把《信访条例》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使职工群众熟悉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办事。二是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培训班,让职工能够了解和辨别网络传销和网络犯罪等。三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密法》《道路交通法》《消防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及培训,使广大职工树牢习近平新时代依法治国新理念,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建设法治宣传阵地。一是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地球日、国家安全日、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效果,把法治元素融入到本单位、本行业文化建设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实践中。二是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刊物、图书阅览室、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重大节假日及主题宣传月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三是邀请有关部门专家,设置模拟课堂,以具体案例检验干部政策法规制度学习运用效果,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知识答题活动,进一步巩固法律知识,检验学习效果,提升自身法律素质。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一是在全局已建立的内部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加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二是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将法律顾问纳入其中,及时为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和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问给予解答。三是树立干部法律法规至上理念,带头学法提高执行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自觉用制度法规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着力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

(四)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辅导班、研讨会、党课等形式,指导好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树立做好法治工作是各项业务工作的前提与保障的观念。

(五)提升工作人员学习能力。工作人员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花时间、花精力,认真系统地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吃透精神,把具体措施落实到位,做法治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六)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自治区地质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升依法依规履行地质调查评价职能工作水平。

(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定和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确保我局的重大政策合法合规有效。

(八)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完成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加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制度、业务、法治建设,完成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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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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