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质局党委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局发展处 作者:局发展处 日期:2021-03-09

自治区党委:

2020年,自治区地质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局的法治理念,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资源安全保障、地质技术支撑、公益地质服务的水平,为加快推进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的通知》(宁法办发〔2020〕30号)要求,现就自治区地质局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地质局是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但地质局党委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提出了依法治局的理念,立足于抓班子、带队伍,着眼于强管理、提能力,打造一流地质队伍,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地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业绩。经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综合测评,地质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以总分97.70分的优异成绩在全区75家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中排名第一,标志着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地质局2020年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检。自2011年首次获得以来,连续四次顺利通过复检。地质局所属水环院今年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所属煤炭局等2个地勘单位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所属矿调院等4个地勘单位保持“银川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获得,充分展示了地质局业务履职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工作的良好单位形象和行业文明水平。

——地质局全行业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精神,地质局共建成13个“无烟机关”,打造绿色健康、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

——所有地质项目全部做到依法调查、依法勘查。依法依规做好履行地质公益职能,做到依法调查、依法勘查,全年累计承担各类公益性地质服务项目610个,落实资金2.59亿元,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地质局职工群众信访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地质局信访办共办理信访事件9起,均进行了妥善处置。

——地质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精神,做好全局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局财务人员进行了内部控制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的标准及流程,提升地质局系统内部管理水平。

——地质局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以引领地质转型发展为导向,深化“党建+脱贫攻坚”“党建+城市地质”“党建+地灾防治”“党建+应急服务”“党建+生态保护”“党建+地质科普”等项目品牌建设,突出主责主业,精准服务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和地质事业发展,党建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地质局“老王说和室”赢得广泛赞誉。由地质局退休党员王忠岭成立的“老王说和室”,联合志愿者团队,开展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宣传,负责辖区内矛盾调解、纠纷化解,赢得广泛赞誉。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最美老干部”,2020年被自治区政法委推荐为全国首月月度“平安之星”。

(一)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条件,创造良好法治工作氛围

1.强化法治观念,依法全面履行职能。2020年,地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也要履行职责,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强化法治观念,依法依规履行技术支撑、资源保障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地质局党委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优化领导小组结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定了自治区地质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推进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立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局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真正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有人做,事后有人管,保证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法治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地勘单位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组织专题法治知识讲座,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坚持把法治素养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地质局对2020年新提拔任用的3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新选调的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学法用法考试,测试成绩在局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通过开展对工作人员在法律、法治知识方面培训、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3.以普法为抓手,积极推进全面法治建设。地质局成功完成“七五”普法收官验收工作。2020年初,地质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组织《民法典》《服务大局普法行》《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宣传宣讲活动9场,设置公益广告宣传展牌、电子屏2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网站进行观看网上庭审视频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方式,对全体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结合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宁南乡镇、队组,向基层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以及如何避险、撤离,增强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普及紧急避险技巧,做好应急避险工作。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在宁南地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赠送挂图展板200套,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6期。

4.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地质局紧紧围绕地质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开展了全局“职业技能比武”“诵读红色家书”和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推荐等活动,涌现了一批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巾帼建功标兵”。利用展板、电子大屏、地质网站,广泛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感召教化人,不断提升了干部职工的道德素养,营造人人尚德的社会氛围,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一线生根开花。举办了以“致敬战疫模范 弘扬道德新风”为主题的道德讲堂,用特殊的方式向战疫一线的白衣战士、社区工作者、扶贫队员和志愿者表达敬意。

5.贯彻落实巡视整改意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针对地质局内部单位职能重叠和业务同质化问题,积极配合自治区编办对地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了调研评估工作。开展了地勘单位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情况调研,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按照巡视整改方案要求,调整优化了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6.精心谋划地质工作,落实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提出的“六个要求”,对标自治区党委《决定》分工方案的7大类26项工作和《实施意见》10大类39项工作,结合宁夏地质工作“资源安全保障、公益地质服务、地质技术支撑”的职能定位和实际,地质局党委从10个方面安排部署了43项重点工作、谋划了62个地质项目,全力支撑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1.建立内部权力与责任清单制度。虽然地质局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行政职权,不在自治区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责任清单范围内,但是为提高自治区地质局机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水平和工作效能,编制了《宁夏地质局机关处室权力与责任清单》,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印发了《自治区地质局关于局与地勘单位管理权限划分的意见》,对局与各单位事权划分进行了明确。

2.清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围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地质局党委印发了《自治区地质局党委关于做好2020年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通知》《关于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的通知》,2019年,对局本级130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经梳理,保留制度67项、修订18项、新增5项、废止40项;2020年,地质局继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修改完善了《自治区地质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自治区地质局工作规则》等23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3.依法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加强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印发了《自治区地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规范和细化地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下达给自治区地质局的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年度地质工作报告、局“123工作举措”、《2020年局属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提出的重大事项,局党委会议、局务会研究安排的重点工作等,及时在“重大领域”栏目公开进展和完成等情况。截至12月底,在“重大领域”栏目发布信息27条,在“规划计划”栏目公开发布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信息7条,在“地质局文件”栏目发布局系统工作文件56件。

4.深入推进办事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机关工作的基本制度,贯穿于具体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地质局为方便职工群众办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在宁夏地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立版块,将机关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职责、联系电话以及办理事项等内容、程序、依据等对外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

5.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内部监督合力,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坚定不移开展“四风”问题,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提醒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分类处置,2020年,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共处置问题线索37件,办结27件,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组织开展“全局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和“廉政教育月”、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地质事业发展环境。

(三)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切实提高决策水平

1.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修订了《自治区地矿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办法》,凡是未履行必经程序的重大事项不得做出决策。重大行政事项严格按照《自治区地矿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办法》和“三重一大”的要求,由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审议通过。特别是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深化改革,均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并减少了不稳定因素,提高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水平。

2.扩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地质局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对于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执行重大行政措施等重大决策事项,原则上都由本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方可实施。对于涉及面广、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3.健全监督责任追究。地质局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同时明确了监督的主体、内容、对象、程序和方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严格贯彻执行驻地质局纪检组关于印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地质局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等事项监督规定》精神,重点对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123工作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季度督查监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4.合理利用法律顾问资源。地质局机关及地勘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行政纠纷、信访事项、合同审查、案件代理等有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均有法律顾问参与,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依法进行行政决策,有效解决在工作上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地质局机关及所属地勘单位由法律顾问参与代理诉讼案件18起。

(四)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处置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职工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规范信访举报。把职工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凡有法可依的都要依照法定程序和渠道解决,保障职工合理合法诉求和权益。制定了《关于严肃对待信访举报工作 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意见》、《自治区地质局党委关于印发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地质局2020年共接待职工来信来访9件,接待来访38人次,均进行了妥善处置。

2.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力争做到“应调尽调”,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地质局离退休老党员王忠岭以自己名字命名,成立了“老王说和室”,开展法律、法规、邻里公约宣传讲解,做好邻里矛盾发生的预防。老王说和室自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邻里矛盾纠纷79起,受到各类媒体广泛关注。报纸报道11篇,电视报道3次,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和上级领导的赞誉。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积极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地质局对基层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加强内部审计,强化问题整改和问责。积极配合巡视、财政、审计、监察机关的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有效遏制和防范经济活动运行中的问题和漏洞。

2.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行政纪律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了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对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职工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地质局网站设置了局长信箱,拓宽职工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监督权利。重视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建立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机制,对职工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披露、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当期,地质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学习能力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对法治建设中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力度不够;三是局属个别单位对法治建设与业务结合思路不够清晰。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地质局党委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目标,以依法治理为主要任务,以普法宣传为主要抓手,推动地质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做好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地质局“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继续做好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治宣传工作,为地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法治学习,增强全局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国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履职能力。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答题、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一把手”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对推进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法治工作落实到地质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四)继续坚持诚信守法,塑造良好形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加强对地质项目质量监管,强化局、院两级地质调查及勘查行业自律;加强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和实践,注重增强职工诚信观念和法治意识,坚持做人讲诚信、做事讲诚信、管理讲诚信、项目讲诚信,着力打造诚信队伍。

(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一是在全局已建立的内部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加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二是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为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和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问给予解答。三是树立干部法律法规至上理念,带头学法提高执行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自觉用制度法规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着力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

(六)创新法治宣教形式,建设法治宣教阵地。一是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普法宣教活动。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地球日、国家安全日、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充分发挥网站、地质科技信息刊物、职工书屋、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利用重大节假日及主题宣传月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七)强化管理,健全完善局、院内部制度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局、院内部制度管理,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在制度运行中形成以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的具体规范,构建地质事业管理制度更加定型、政策规定执行更加到位、管理运行更加规范、遵规守纪更加自觉、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有力的管理体系。

(八)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助力“平安宁夏”建设。持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以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为主攻方向,全力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大攻坚战,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平安宁夏”建设。

专此报告。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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