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质局关于印发2021年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43/2021-00316 文号 宁地发〔2021〕15号 生成日期 2021-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局信息处
有效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地质局2021年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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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地质局2021年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

为持续推进全局地质信息化工作,按照局党委关于地质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2021年度地质工作会议安排,制定2021年度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

一、建设目标

按照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2020年度初步建成宁夏地质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并部署上线运行的基础上,围绕打造全局“一张网”、一个平台,实现地质数据“一张图”管理的目标,统筹全局数据资源和人力物力,继续扩充完善平台功能,不断丰富上线数据产品,扩大用户规模,持续推进专业应用系统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夯实信息化基础设施能力,加快传统地质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提升地质服务能力,助推地质事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地质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做好系统运维保障

1.继续完善地质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增加装备技术方法展示模块,完善系统浏览用户量统计功能,强化用户管理和安全防护功能,补充地勘项目简报自动生成功能等内容。  

2.做好平台日常运维,确保平台在内、外网的正常运行。加强局级层面管理,设置超级管理员,安排专人对平台进行管理。

(二)丰富上线数据产品,实现地质信息定期动态更新

3.新增上线资料目录574条,实体资料489档,新汇交地质资料目录与实体数据同步上传平台;充实完善专题数据库内容,继续推进地质“一张图”建设,进一步完善矢量图层风格化;推进煤炭测井资料数据库、全区工程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

4.开展全区地球化学图集、典型矿床岩矿石系列标本图册等专题产品制作;对新近完成项目的成果图件进行筛选并动态发布展示;制作重要地质装备技术介绍专题并发布展示。

5.定期收集并发布重要地质成果、专业论文、科普文章和照片等专题信息,实时动态发布地质业务信息。                                             

(三)有效扩大用户规模,不断提高平台共享使用效率

6.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扩大平台用户数量。各地勘单位地质业务专网接入和注册用户数量覆盖7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7.不断提高地质云·宁夏节点浏览访问量,各地勘单位月访问量达到300次以上;加强对外宣传,拓宽节点门户访问渠道,努力提升社会用户访问量,提升对外服务效能,扩大社会影响。积极争取将地质云·宁夏接入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地质数据资源目录列入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目录。

(四)强化平台功能应用,不断提升地质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8.推广使用平台项目管理功能,开展地勘项目月报表在线化上报,实现项目信息全要素查询展示和自动统计分析,提高局院两级地质项目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9.全面推进地质资料线上借阅业务,实现平台上线地质资料“不见面”借阅办理,资料借阅管理全流程数字化。

(五)继续开展专业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有效提升地质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10.推进银川都市圈城市地质信息服务与决策支持系统(二期)建设,启动石嘴山市、吴忠市城市地质数据库建设;完善宁夏地下水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功能模块,补充宁夏地下水资源数据库内容;启动全区物化探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开展放射性地质资料管理系统建设,规范放射性地质资料管理;推进岩心图像快速采集系统的野外应用,实现野外岩心数据图像实时数字化采集和入库。

(六)加强地质资料二次开发利用,实现地质数据产品多样化展示和服务

11.充分利用地物化遥综合地质资料,开展地质结构、深部构造、岩体矿体以及地质灾害等地上地下三维地质建模示范研究,逐步实现地质成果三维可视化。

12.对局属各单位各类地质资料开展本底调查,探索建设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体系;应用XRF岩心扫描技术,开展金场子金矿岩心光谱扫描数据采集及应用研究;依托地质“一张图”数据开展宁夏冶镁白云岩资源综合研究。

(七)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保障平台正常稳定运行

13.完成地质业务专网二期建设,做好内外网物理隔离,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地质业务专网日常运维,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八)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14.按照自治区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安全风险专项整改要求,开展地质云·宁夏在政务云平台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加固,完成平台网络安全整改。

15.开展地质业务专网网络安全日常维护和平台软硬件运行环境日常运维管理;对已建成专业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做好重要时段平台的网络安全保障,组织参加自治区网络落安全应急演练。

16.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配合主管部门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

三、任务分工与工作要求

(一)任务分工

1.局信息处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负责对内对外的组织协调和对接,组织开展信息化专业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和总结考核。局办公室、财务处及各业务处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遥测院负责地质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功能开发完善、日常运维,承担平台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日常运维任务,负责平台系统操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3.地质资料馆负责平台地质资料借阅功能的应用,承担地质资料线上借阅办理业务,承担地质“一张图”数据扩充完善和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建设。

4.各地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分别承担地质数据加工汇聚、专业系统开发建设以及地质业务专网运行和网络安全保障等工作,具体任务分工详见《自治区地质局2021年度信息化建设任务分工一览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平台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局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各地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局工作要点分工安排,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本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人财物保障。局信息处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加强经费投入和人才团队培养,为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和技术保障。地勘单位合理充分使用自有资金,同时与地质项目紧密结合,多渠道筹措解决信息化建设经费。要经常性开展信息化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引进和项目合作,培养信息化专业技术团队与人才。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3.注重新技术应用,确保平台系统的先进性。在平台系统开发过程中要注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确保平台性能先进,扩展性兼容性良好;信息化装备购置要优先考虑技术先进的国产设备。要加强与区内外行业技术领先的团队合作,为局信息化建设提供高技术智力支撑。

4.注重平台与系统的实用性,不断提升应用成效,力求实用好用。各单位要持续开展数据加工,不断丰富平台产品和数据信息,确保平台始终保持活力。专业系统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系统功能设置齐全,操作便捷,让平台和系统真正成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数字资料库和业务工具箱,有效推进地质业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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