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质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43/2022-00147 文号 宁地党发〔2022〕48号 生成日期 2022-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局发展处
有效性 有效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机关党委:

经地质局2022年第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自治区地质局党组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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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地质局党组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局法治建设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这一主题,推进《自治区地质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全面依法治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公益地质职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班。建立健全局院两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局院两级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举办1期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讲座学习班,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书籍,确保领导干部人手一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实走深。(责任部门、单位:局机关党委、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教育。领导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讲党课的形式加强基层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的学习。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讲计划。(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统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宣传普及。综合运用宣传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地质局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二、健全依法治理制度机制

4.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完善职责明晰、科学规范、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局、院两级要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对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做到制度建设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不适应地质工作新定位、新职责,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改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为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责任部门、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5.保障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局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安排,创新宪法宣传教育的理念、载体、方式方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深入人心。(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6.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将《自治区地质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法治体系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到2035年,全局职工诚信观念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地质建设进一步深化,公益地质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7.加强对局属单位法治建设的领导。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保证专门工作力量,加强局、院两级法治建设。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综合协调局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掌握局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法治建设的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局、院两级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8.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贯彻落实各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真正把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治知识考试制度,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提高局、院两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责任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

9.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局效能管理目标考核体系,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效能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标,细化考核细则、完善考核形式、严格考核管理,使考核评价工作更加科学有效、符合实际,切实把考核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全力助推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10.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修订《自治区地质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办法》,凡是未履行必经程序的重大事项不得作出决策,重大行政事项严格按照《自治区地质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办法》和“三重一大”的要求,由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集体研究。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改革事项,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并减少不稳定因素,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正确决策的水平。(责任部门、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三、构建职责明确依法办事的管理体系

11.依法履行法定职能职责。围绕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解决重大地质问题。按照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自治区地质系统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宁编发〔2021〕3号)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地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党办〔2021〕41号)及《自治区地质局党委关于内设机构职责及定员定岗定责的通知》(宁地党发〔2021〕91号)规定,强化法治观念,依法依规依职履行公益职能,落实工作职责,发展地质事业。(责任部门、单位: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局属各单位)

12.全面加强效能目标管理。继续优化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目标任务。以提升地质局服务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能力为目标,依照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结合地质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项目为抓手,突出核心专业、核心业务发展和核心能力建设,优化地质局系统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促进局及所属单位充分履行资源安全保障、公益地质服务、地质技术支撑职能职责。(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13.优化法治建设环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好地质故事、共享发展成果、满足职工期待,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普法、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进平安宁夏建设。用心维护队伍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工会、团委、离退休桥梁纽带作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入基层一线,主动化解矛盾,切实形成共促发展强大合力,为法治宁夏建设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四、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

14.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履行公益职责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责任部门、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

15.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流转程序,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审查审核机制,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此件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凡是定为“公开发布”的文件,待正式印发后,应当在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及时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责任部门、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规范信访管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宁夏地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职工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和办理程序,有效发挥信访接待部门“统一接访、分类转办、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作用,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依法按秩序反映诉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职工合理合法诉求和权益。(责任部门、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17.开展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单位和职工利益,依法依规解决突出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和单位的稳定。局、院两级设立法律咨询室,法律顾问每月到受聘单位开展2-4次咨询服务,就职工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民生诉求涉法知识、具体的涉法案件等进行答疑解惑,提出意见建议,每次服务不少于半天。(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8.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落实,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好“12·4”宪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辅导讲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度内开展宪法、民法典法治知识讲座次数不少于2次,开展1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法治知识讲座,开展1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知识讲座,开展1期《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线上法治知识讲座,开展普法知识答题竞赛活动3次,开展“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专题培训班1期,开展具有地质工作特色的服务型科普活动1次,落实每年开展1次网上庭审旁听活动,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责任部门、单位:局办公室、事业发展处、安全应急处、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

19.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LED显示屏、展板、条幅等媒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处,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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