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核调院党委干部任前公示
索引号 | 640000043/2022-0036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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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核调院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2名干部公示如下:
何勇,男,汉族,1975年1月生,大学学历。现为财务科主办科员,拟聘任为财务科副科长。
窦志娟,女,汉族,1989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为放射性矿产地质调查部项目负责,拟聘任为技术科副科长。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院党委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来信请寄: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组织人事科收,邮编:750021。
举报电话:0951-3851712/3851730。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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