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煤炭地质局党委干部任前公示

索引号 640000043/2022-0040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煤炭地质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煤炭地质局党委竞争性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区煤炭地质局党委2022年第31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拟任用的6名正科级干部公示如下:

马永祥,男,回族,出生于1983年9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煤炭地质调查中心煤矿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副所长,拟聘任煤炭地质调查中心煤矿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所长;

芦  震,男,汉族,出生于1983年10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煤炭地质调查中心调查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拟聘任煤炭地质调查中心调查技术研究所所长;

李  刚,男,汉族,出生于1985年9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非常规天然气调查中心资源调查评价所副所长,拟聘任非常规天然气调查中心资源调查评价所所长;

余永鹏,男,回族,出生于1987年5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煤炭地质信息中心信息技术所副所长,拟聘任煤炭地质信息中心信息技术所所长;

黄鹏程,男,汉族,出生于1991年1月,2016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煤炭地质调查中心煤炭地质调查研究所副所长,拟聘任煤炭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

陈  蓉,女,汉族,出生于1986年8月,201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煤炭质量检测中心煤炭应用研究所副所长,拟聘任煤炭质量检测中心煤炭应用研究所所长。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煤炭地质局党委举报。

举报电话:0951-5672616、0951-5672611

来信请寄:宁夏银川金凤区新昌东路158号和信商务中心10楼组织人事处1018室,邮编:750001

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煤炭地质局组织人事处。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局党委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局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地质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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