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环院党委关于调整2024年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43/2024-00043 | 文号 | 宁水环党发〔2024〕7号 | 生成日期 | 202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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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水环院 |
有效性 | 有效 |
院属各党支部(总支)、各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经2024年第6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院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雪彦宏(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联系指导机关第一党支部,参加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毛有明(党委书记):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指导机关第二党支部,参加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
杨凌雪(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环境地质调查、地热资源调查、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联系指导环境、地热党支部,参加地热党支部组织生活。分管环境地质调查部、地热资源调查部、生态保护与修复部。
张新华(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党委书记负责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院纪委、平安建设、设备管理、普法、综合治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联系指导离退休第一党总支、离退休第二党总支,参加离退休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分管组织人事科、安全应急科、离退休服务科。
韩强强(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水文地质调查、生态地质调查、综合研究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联系指导水文、生态地质党支部,参加水文党支部组织生活。分管水文地质调查部、生态地质调查部、综合研究室。
陈晶晶(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行政办公、经济管理、财务、审计、预算、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保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联系指导机关第三、生态修复党支部,参加生态修复党支部组织生活。分管办公室、财务科、信息中心。
王 旭(工会主席):主持院工会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信访、共青团等方面工作。联系指导方法技术党支部,参加方法技术党支部组织生活。分管工会、共青团。
吴 平(总工程师):协助院长负责项目质量、技术管理、工程地质调查、水工环地质勘探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工作。联系指导工程地质党支部,参加工程地质党支部组织生活。分管技术科、工程地质调查部、方法技术部。
领导分工实行AB岗:雪彦宏与毛有明AB岗;杨凌雪与韩强强AB岗;张新华与王旭AB岗(平安建设、设备管理、普法、综合治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韩强强与吴平AB岗;陈晶晶与张新华AB岗(行政办公、经济管理、财务、审计、预算、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