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核调院党委关于调整院领导及总工程师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43/2024-00045 | 文号 | 宁核调党发〔2024〕4号 | 生成日期 | 202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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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核调院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党总支、支部,各机构、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2024年第6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总工程师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闫晓瑜(党委书记):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指导四支部工作,参加四支部组织生活。
潘进礼(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全院党建各项工作。联系指导二支部工作,参加二支部组织生活。
杨站伟(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职工教育培训、离退休等工作。主持院纪委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放射性地质工程部。联系指导五支部、离退休党总支工作,参加五支部组织生活。
崔宏斌(党委委员、副院长、工会主席):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信访、经济运行、财务预算、国有资产、审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主持院工会工作。分管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联系指导六支部工作,参加六支部组织生活。
王海波(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安全生产、法治政府建设、综治普法、平安建设,统筹地质业务发展等工作。分管安全应急科(核与辐射应急技术服务中心)、放射性环境地质调查部、放射性矿产地质调查部。联系指导三支部工作,参加三支部组织生活。
李园(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思想文化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政务公开、物探测井、地质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分管办公室、放射性方法研究部、放射性地质信息中心。联系指导一支部工作,参加一支部组织生活。
周小平(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效能目标、项目立项、资质建设、地质科研、地经学会、专业技术职务初评、技术质量管理、三个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技术科、核地质研究部、辐射安全研究部。
闫晓瑜同志与潘进礼同志实行AB岗;杨站伟同志与李园同志实行AB岗;崔宏斌同志与王海波同志实行AB岗;王海波同志与周小平同志实行AB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