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化院党委关于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43/2024-00059 | 文号 | 宁物化党发〔2024〕12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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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物化院 |
有效性 | 有效 |
院属各部门: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院党委2024年第7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建宏 党委副书记、院长(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主任):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领导院全面工作。
联系指导第三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
侯 敏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院党委日常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院长推进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密、效能建设、信访等工作。主持院纪委全面工作,负责院纪检监察、党内纪律监督等工作;分管机要、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招标采购、行政事务、地球化学方法应用研究,地球物理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建、纪检监察部分、共青团)、离退休管理科、地球化学部、综合研究室。联系指导离退休党总支和第一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焦乃侠 党委委员、副院长(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副主任)、工会主席:主持院工会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内控建设、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部分)、财务科。参加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
虎新军 党委委员、副院长(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副主任):协助院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质量技术、科研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转化、后勤物业、实物资产管理、平安建设及普法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技术科、安全应急科、深地探测部、环境物探部、数据采集部、地质信息中心、办公室(后勤中心)。联系指导第二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
张 峰 党委委员:协助焦乃侠副院长管理组织人事等工作。
张安博 党委委员:协助侯敏副书记管理办公室行政事务等工作。
王志强 总工程师:协助虎新军副院长管理质量技术、项目管理及成果转化等工作。
领导分工实行AB岗:张建宏同志和侯敏同志为AB岗,焦乃侠同志和虎新军同志为AB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