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煤炭地质局党委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43/2024-001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6-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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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煤炭地质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局属各党(总)支部,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2024年第14次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夏 斌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赵振明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民族团结、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绩效、培训、工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职称评聘、离退休、驻村帮扶、共青团、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效能建设、档案、合同管理、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外事、保密、国家安全、政务公开、信访、基本建设、后勤、督查督办等工作;主持纪委、工会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冯希文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地质项目、质量管理、政府采购、地质科普、地质科技、资质、煤炭地质调查等工作。
分管煤炭地质调查中心。
王 贝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改革发展、地勘经济、非常规天然气调查、财务、预算、统计、内控建设等工作。
分管地质处、财务处、非常规天然气调查中心。
路学忠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安全生产、调查技术、实物(软件)资产、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地质档案、煤质检测及煤炭质量检测能力建设等工作。
分管调查技术处、煤炭地质信息中心、煤炭质量检测中心。
梁永平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协助党委书记、局长组织开展煤炭、煤层气等地质规划的研究、论证、编制等工作,组织地质项目立项申报、实施及评审等管理工作,组织地质信息、地质档案、资料汇交、地质资料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主持地质处日常工作。
领导分工说明:夏斌同志出差或请假期间,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政工作;赵振明同志与冯希文同志实行AB岗;王贝同志与路学忠同志实行AB岗;王贝同志和梁永平同志实行AB岗;分工尚未明确的工作,由主持工作的领导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原则上不同时安排互为AB岗的两位领导同时出差或休假。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地质局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