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环院党委关于调整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43/2024-00159 | 文号 | 宁水环党发〔2024〕38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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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水环院 |
有效性 | 有效 |
院属各党支部(总支)、各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院2024年第20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工作分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毛有明(党委书记):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指导机关第二党支部。
雪彦宏(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联系指导机关第一党支部。
张新华(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负责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院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党建、纪检部分)、离退休服务科。联系指导离退休第一党总支、离退休第二党总支。
杨凌雪(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资产管理、普法、综合治理、环境地质调查、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应急科、环境地质调查部、生态保护与修复部。联系指导机关第三党支部、环境党支部。
韩强强(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技术管理、项目质量、水文地质调查、生态地质调查等方面工作。分管技术科、水文地质调查部、生态地质调查部。联系指导水文党支部、生态地质党支部。
陈晶晶(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行政办公、财务、审计、信息化建设、保密、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地质信息中心。联系指导生态修复党支部。
程国强(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人事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地热资源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劳动人事部分)、地热资源调查部、工程地质调查部。联系指导地热党支部。
王 旭(工会主席):主持院工会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信访、共青团等方面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联系指导方法技术党支部。
吴 平(总工程师):协助做好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综合研究、水工环地质勘探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研究室、方法技术部。联系指导工程地质党支部。
领导分工实行AB岗:雪彦宏与毛有明AB岗;毛有明与张新华AB岗(党建工作);杨凌雪与韩强强AB岗;陈晶晶与程国强AB岗;吴平与韩强强AB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