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化院党委关于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640000043/2024-00299 文号 宁物化党发〔2024〕34号 生成日期 2024-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物化院
有效性 有效

院属各部门: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院党委2024年第25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建宏 党委书记、院长(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主任):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领导院全面工作。

联系指导第三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

焦乃侠 党委委员、副院长(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副主任)、工会主席:协助党委书记、院长做好党委、行政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内控建设、法律服务、共青团等工作。主持院工会全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及共青团部分)、财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联系指导第一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虎新军 党委委员、副院长(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副主任):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国家安全、机要、文书档案、保密、效能建设、信访、合同、政务公开、招标采购、行政事务等工作;协助院长负责地质行业转型发展规划、项目技术质量管理、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工作;协助院长负责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实物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主持院纪委全面工作,负责院纪检监察、党内纪律监督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办公室、技术科、安全应急科、深地探测部、地球化学部。联系指导第二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

马海军 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地勘经济工作;负责资源、环境、生态、灾害等领域地球物理调查评价工作,地球物理多领域应用的科研、示范、推广和科普工作,地质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综合研究室、环境物探部、数据采集部、地质信息中心。

张  峰 党委委员:协助焦乃侠副院长管理组织人事等工作。

张安博 党委委员:协助虎新军副院长管理办公室行政事务等工作。

王志强 总工程师:协助虎新军副院长管理项目技术质量、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等工作。

领导分工实行AB岗:张建宏同志和焦乃侠同志为AB岗,虎新军同志和马海军同志为AB岗,张峰同志和张安博同志为AB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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