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640000043/2025-0035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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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核调院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党总支、支部,各机构、各部门:
因人事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经2025年第17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总工程师工作分工做如下调整:
闫晓瑜(党委书记):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指导第二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
潘进礼(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全院党建各项工作。联系指导第一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杨站伟(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院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离退休管理等工作;主持院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放射性地质工程部(地质钻探工作)。联系指导离退休第一、第二党总支工作,参加第五党支部组织生活。
王海波(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地质技术、地质项目、地质资料、科技创新及地经学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综合治理、法治建设,统筹地质业务发展等工作。分管技术科、安全应急科(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旅游地质调查部、放射性环境地质调查部、放射性矿产地质调查部、辐射安全研究部。联系指导第三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
李园(党委委员、副院长、工会主席):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档案、后勤管理等工作;主持院工会全面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分管财务科、安全应急科(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作)、放射性地质工程部(后勤服务中心)、放射性地质信息中心。联系指导第五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五党支部组织生活。
王兴强(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效能目标、机要、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及行政事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放射性方法研究部。联系指导第四党支部工作,参加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
周小平(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协助王海波副院长负责地质技术、地质项目、地质资料、科技创新及地经学会工作。协助分管技术科、旅游地质调查部、辐射安全研究部。
为提高工作效能,闫晓瑜同志与潘进礼同志互为AB岗;杨站伟同志与王兴强同志互为AB岗;王海波同志与李园同志互为AB岗;王海波同志与周小平同志互为AB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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