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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640000043/2025-0035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9-09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核调院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核调院党委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总工程师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机构、各部门:

因人事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经2025年第17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总工程师工作分工做如下调整:

闫晓瑜(党委书记):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指导第二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

潘进礼(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院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全院党建各项工作。联系指导第一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杨站伟(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院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离退休管理等工作;主持院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放射性地质工程部(地质钻探工作)。联系指导离退休第一、第二党总支工作,参加第五党支部组织生活。

王海波(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地质技术、地质项目、地质资料、科技创新及地经学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综合治理、法治建设,统筹地质业务发展等工作。分管技术科、安全应急科(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旅游地质调查部、放射性环境地质调查部、放射性矿产地质调查部、辐射安全研究部。联系指导第三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

李园(党委委员、副院长、工会主席):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档案、后勤管理等工作;主持院工会全面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分管财务科、安全应急科(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作)、放射性地质工程部(后勤服务中心)、放射性地质信息中心。联系指导第五党支部工作,参加第五党支部组织生活。

王兴强(党委委员、副院长):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效能目标、机要、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及行政事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放射性方法研究部。联系指导第四党支部工作,参加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

周小平(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协助王海波副院长负责地质技术、地质项目、地质资料、科技创新及地经学会工作。协助分管技术科、旅游地质调查部、辐射安全研究部。

为提高工作效能,闫晓瑜同志与潘进礼同志互为AB岗;杨站伟同志与王兴强同志互为AB岗;王海波同志与李园同志互为AB岗;王海波同志与周小平同志互为AB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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