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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43/2026-0008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3-23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水环院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环院党委关于调整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总支)、各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2026年第6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工作分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丁浩(党委书记、院长):主持院党委全面工作及院行政全面工作。联系指导机关第二党支部、机关第三党支部,参加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

张新华(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负责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院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党建、纪检部分)、离退休服务科。联系指导离退休第一党总支、离退休第二党总支,参加离退休第四党支部组织生活。

杨凌雪(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资产管理、普法、综合治理、环境地质调查、水工环地质勘探、水土与生态修复调查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应急科、环境地质调查部、方法技术部、水土与生态修复调查部。联系指导环境党支部、方法技术党支部,参加环境党支部组织生活。

韩强强(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技术管理、项目质量、综合研究、水文地质调查、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技术科、综合研究室、水文地质调查部、地质信息中心。联系指导水文党支部、生态地质党支部。参加水文党支部组织生活。

陈晶晶(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行政办公、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密、信访、共青团、财务、审计、生态地质调查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生态地质调查部。联系指导机关第一党支部、生态修复党支部,参加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程国强(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院人事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地热资源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劳动人事部分)、地热资源调查部、工程地质调查部。联系指导工程地质党支部、地热党支部,参加地热党支部组织生活。

旭(工会主席):主持院工会全面工作。协助陈晶晶副院长负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信访、共青团等方面工作。

磊(总工程师):协助分管业务副院长做好全院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陈晶晶副院长分管生态地质调查部。

领导分工实行AB岗:张新华与陈晶晶AB岗;杨凌雪与韩强强AB岗;程国强与杨凌雪AB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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