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宁夏中部干旱半干旱地区(微)咸水利用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 640000043/2024-0027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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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水环院 |
有效性 | 有效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宁夏中部干旱半干旱地区(微)咸水利用试验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XSHY-ZC-2024-05
项目名称:宁夏中部干旱半干旱地区(微)咸水利用试验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 号 | 内 容 | 数量 | 单位 | 预 算 |
1 | 宁夏中部干旱半干旱地区(微)咸水利用试验项目 | 1 | 项 | 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
备注:详细的需求及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仅提供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2 “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采购活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2024年10月2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投标供应商须认真填写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回执单送达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545号办公楼二楼205室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官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2024年10月24日上午9:30时,投标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545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官网(http://www.nxdizhiju.cn/)。
九、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十、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545号
联系人姓名:任建国
联系电话:1532723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