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资料馆办公楼北侧玻璃幕墙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640000043/2024-0028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地质资料馆
有效性 有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资料馆办公楼北侧玻璃幕墙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195000.00

4.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

5.采购需求: 详细的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10-31 至 2024-11-04,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资料馆;

方式: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加盖公章的附件发送至17580090@qq.com,即为报名成功,附件联系邮箱17580090@qq.com发送。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8   1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资料馆

五、开启:

时间:2024-11-08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资料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官网(http://www.nxdizhiju.cn/)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官网(http://www.nxdizhiju.cn/)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资料馆

联系人:蒋英

地址:银川市怀远西路52号

联系方式:0951-823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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