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质局聘用法律顾问询价公告
索引号 | 640000043/2025-0016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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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局发展处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治区地质局聘用法律顾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元):40000.00/年
最高限价(元):40000.00/年
4.采购需求:地质局机关及地质局服务中心有关法律事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要求具有法人营业证且依法有效存续,法人机构设在银川,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硬件设施,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2.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及《律师执业证》,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地质行业,信誉良好,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罚或处理,且不得在多个律所挂靠。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报价
1.报价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215号地矿大厦11楼事业发展处。
3.提供资料:报价单必须装进信封进行密封处理且加盖公章,报价时需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报价说明:报价应按年度报价,该报价包含代理诉讼、仲裁标和非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法律事务。报价为含税价格。
5.其他涉诉案件的报价说明:限额(50万元)以上诉讼费用可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以分类最低收费标准单独收费。收费比例需在本次报价中说明。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官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215号
联系人:徐梦
联系方式:0951-2036298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