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640000043/2025-0035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9-15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矿调院 有效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高分中心屋面及办公室墙面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高分中心屋面及办公室墙面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六楼608室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925 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高分中心屋面及办公室墙面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657.9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657.95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高分中心屋面及办公室墙面维修项目

1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高分中心屋面及办公室墙面维修项目

86657.95

详见工程量清单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元):

86657.9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4-(7)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16 日至20250918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

方式:所需资料至办公楼六楼608室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25 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16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0925 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16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以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第二轮现场报价只报总价,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提供第二轮报价清单明细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自治区矿产地质研究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160号   

联系方式:陆秋玲0951-207877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