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000043/2026-001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4-21 | |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煤炭地质局 | 有效性 | 有效 |
项目编号:NXJH-2026-009
项目名称:宁夏矿井水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价水质测试分析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45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04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服务期 | 备注 |
宁夏矿井水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价水质测试分析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宁夏矿井水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价水质测试分析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样品测试期限要求:中标单位收到样品后60天内完成样品测试,提交电子版检测报告,完成所有测试分析后30天内提交合格的纸质版报告。 |
服务期:样品测试期限要求:中标单位收到样品后60天内完成样品测试,提交电子版检测报告,完成所有测试分析后30天内提交合格的纸质版报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4.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4.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4.1.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4.1.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4.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询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4-21至2026-4-28(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http://www.huizezhao.cn/)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6日14点00分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1)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30-6886(工作时间)。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3)本项目采用网上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系统参与在线网上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投标无效。(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需要进行二轮报价,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收到通知开始报价的20分钟内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价,超出报价时间默认延续响应文件中的首轮报价。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地质局
地址:银川市和信商务中心11楼
联系方式:187951080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号办公楼15层北侧3.4.5号屋
联系方式:0951-7637565、15709511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金明星
电话:1879510807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全海、杨世敏、孙微
电话:0951-7637565、15709511250
发布日期:202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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