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000043/2026-0016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6-05 | |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地质局 | 责任部门 | 核调院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2248
2.项目编号:NXBF【CG20260014】号
3.项目名称:宁夏重点地区铀矿地质调查研究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7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000000.00元;
一标段预算:9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00000.00元;
二标段预算:61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61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重点地区铀矿地质调查研究项目三通一平 | 1 | 为确保钻探任务顺利、合规、高效实施,保障施工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效益,明确委托单位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结合钻探施工前期、过程中及后期全流程工作内容。要求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钻探施工前期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勘测定界、青苗补偿、井场平整和道路修复、完钻后复垦复绿、环境评价研究,以及全流程申请批复材料、验收报告的编制审查等全部工作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900000.00 | |
宁夏重点地区铀矿地质调查研究项目钻探技术服务 | 1 | 全面收集整理彭阳、盐池调查区以往基础地质、铀矿地质、油气地质工作成果资料,开展综合研究,充分利用以往基础地质、铀矿地质及其他煤田、油气等调查成果,以白垩系保安群环河组—洛河组地层为找矿目的层,运用砂岩型铀矿成矿理论,借鉴鄂尔多斯盆地西缘近年来铀矿找矿新突破、新认识和取得巨大成果经验,选择成矿潜力较大的区域实施钻探工程查证,大致了解深部铀矿化特征,争取在彭阳、盐池两个调查区实现铀矿找矿重大突破。设计实施钻孔7个,钻探总工作量8185 m。其中彭阳调查区实施钻孔5个,钻探工作量5760m,盐池调查区实施钻孔2个,钻探工作量2425m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610000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7000000.00 |
7.合同履行期限:
(1)标段: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立即开展工作,一周内完成首批实施钻孔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和钻孔井场和道路修复工作,在接到下一批钻孔实施的通知后,一周内完成实施钻孔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和钻孔井场和道路修复工作。
(2)标段: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双方签订合同后,1周内钻进进场,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钻探工作任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
(3)《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9)2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2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1)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3)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512-58188093或0951-6891120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网站同时发布。
6.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地质调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放射性地质研究所)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718号
联系人:史保胤
联系方式:1899502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水路绿地21城A区65-39号
联系人:邢鑫、邹莹
联系方式:0951-5066593
2026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