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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43/2026-0020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6-25
所属机构 自治区地质局 责任部门 煤炭地质局 有效性 有效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地质局测井专用设备升级项目

2.项目编号:NXJH-2026-018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21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元

6.采购需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地质局测井专用设备升级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质保期: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异常低价投标审查:(5.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5.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5.1.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5.1.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5.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6-252026-7-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http://www.huizezhao.cn/)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66259时00分至2026721800分,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7-16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716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泽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

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地质局

地址:银川市和信商务中心11楼

联系人:于洋

联系方式:15109584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九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全海、杨世敏、孙微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号办公楼15层北侧

联系方式:0951-7637565、15709511250

日期: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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